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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防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同大后勤〔2015〕1号
为加强和规范校园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防火重点部位,系指容易发生火灾,发生火灾影响全局,且人员集中、财产集中的部位。一般按“四大”原则来确定: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时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
一、依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学校消防安全领导组研究决定,下列部位被确定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二、防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原则:领导负责、制度健全、岗位落实、措施完善、教育到位。
三、各防火重点部位所在单位,在组织和管理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中,必须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各岗位的防火责任人。
②针对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的特点,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③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④按照消防法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设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⑤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⑥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巡查记录。
⑦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⑧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同时应立即组织扑救,疏散在场人员,防止因秩序混乱造成人员拥挤、相互踩踏事故。
四、防火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防火管理
①建立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做好应急处置消防安全措施。
②建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安装、改造、维修及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违章用电,如超负荷用电、偷电、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或使用电加热器具等。
③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埋压、圈占、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④建立建筑物内部装修、防雷击(静电)等管理规定。重点防火部位的建筑结构、装修、装饰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必须使用阻燃、难燃装修材料,并配有良好的避雷、防雷电设施。
⑤建立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制度。各单位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师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得师生掌握和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新教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日、周、季三级防火巡查,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重大节假日应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⑦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内容信息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并根据单位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五、重点防火岗位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①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
②配电室值班、工作人员;
③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未被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的校内其它部位,也必须遵守本规定。其主管单位必须参照本规定要求,加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七、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进入重点防火部位的;
②在重点防火部位擅自动用明火、违章施工的;
③在重点防火部位违章用电的,如超负荷用电、偷电、乱拉电线、存放或使用电加热器具、损坏或破坏电气安全设施等;
④挪用、偷盗、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⑤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致重点防火部位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八、本规定由保卫部负责解释。